一、历史沿革
艺术学院始肇于1990年,同年设立美术教育专业,1999年增设音乐教育专业,更名为艺术系。2007年开始招收美术学专业本科生,2008年开始招收音乐学专业本科生。2014年,艺术系调整为艺术学院。学院持续践行“博闻强志,正道直行”校训,秉承“崇艺尚教、弘美笃学”院训,坚持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致力于培养师德高尚、专业扎实,教研能力强、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艺术教育教学与实践创作专业人才。
二、机构设置
学院现有美术系、音乐系、公共艺术教育中心3个教学单位,并建有艺术作品展示中心、音乐专业训练中心等4个教辅机构。同时,学院获批省级“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基地——商洛花鼓”与市级“秦岭画派研究中心”2个教学科研平台,立体构建教学、研究与公共服务协同发展的教育体系。

三、师资队伍
学院师资结构合理,教师职业能力过硬。现有专任教师50人,其中教授2人、副教授13人。拥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共11人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的教师占比高达94%,其中1人担任陕西省高等学校美术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。师资队伍中外籍教师1人,具有海外留学或访学经历的教师15人。学院聘请意大利波坦察音乐学院Gerardo Spinelli教授、上海歌剧院男高音歌唱家迟立明、中国美术学院杜卫教授、陕西师范大学冯民生教授、非遗专家修建桥、国家一级编剧田井制等一批国内外知名专家学者为兼职教授,持续完善适应新时代高校教育教学发展的师资队伍建设。

四、办学条件
学院办学机制完备,教学场地与设施持续优化提升。拥有国画教学工作室、油画教学工作室、视觉传达工作室、艺术设计与摄影工作室、艺术展厅、琴房、舞蹈实训室、合唱实训室、民族管弦乐团实训室、电子钢琴实训室、录音棚、音乐多功能训练厅、三笔字实训室、智慧书法实训室、师范生教学技能实训室共计100余间,并建有实践教学与创业就业基地80余个,能满足教育教学与就业指导工作需求。

五、教研成果与育人成效
学院高度重视教研成果积累。获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(美术学)1个、陕西省一流本科课程(《音乐鉴赏》)1门,音乐学专业于2022年设立国际创新项目(ICC)。教师在陕西省高校教师微课教学比赛、青年教师教学竞赛及课堂教学创新大赛中获得一等奖2项、三等奖1项、优秀奖2项。累计获批省级教改项目12项。美术教师作品入选国家级、省级、市级专业展览逾100人次,音乐教师在国内外声乐、钢琴等赛事中获奖10余人次。
学院育人成效显著。7名学生在全国师范生微课大赛中获奖;2名学生获陕西省高等学校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大赛一等奖;近三年,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国家级奖项119项、省级156项、市级228项。毕业生一次性毕业去向落实率位居同类院校前列。

六、科学研究与服务地方
学院积极推进科学研究工作,以研促教成效良好。累计立项省级及以上科研项目34项,其中省社科基金7项、省科技厅项目2项、省社科联项目10余项。教师出版著作30余部,获专利授权40余项,荣获陕西省高校人文社科专著三等奖1项。发表学术论文300余篇,其中A&HCI、SCI、EI、CSSCI、CSCD等权威期刊论文20余篇。
学院积极履行社会服务职能,助力地方文化艺术高质量发展。近五年获批横向科研项目200余项,到账经费2500余万元,荣获“根植地方先进单位”称号。

七、开放办学
学院坚持“走出去,引进来”办学理念,选派多名师生赴日本、韩国、波兰、马来西亚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知名高校交流学习,与西安美术学院、西安音乐学院、陕西师范大学、西安理工大学、陕西学前师范学院、浙江万里学院等20余所高校建立了合作办学友好关系。根植地方企事业单位、中小学校,共建实践教学基地80余个,就业创业基地40余个,聘用学科领域专家及企业高级职称人员来校讲学交流100余人次。

八、文化生活
学院坚持专业理论学习与艺术实践探索并重的培养模式,美术系推行的工作室负责制引导下的师徒传承式教学模式,音乐系以“学—研—演—延”四位一体教研模式培育的“春之声”合唱团和民族管弦乐团,均为在校师生提供广阔、多样的研习平台。
学院重视营造积极健康的工作生活氛围,依托商洛市音乐家协会、美术家协会、民间艺术家协会等社会组织,积极开展“艺术展演”“教师技能竞赛”“五项全能竞赛”“高雅艺术进校园”“大学生歌唱比赛”“讲述党史故事”“趣味运动会”“敬老爱老”等多种活动,寓教于乐,提升师生的凝聚力、向心力。

未来,艺术学院严格对标教育强国战略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,立足新时代,围绕学校整体发展规划,积极探索,注重内涵建设,谋划高质量发展。学院将持续通过多渠道对外交流拓展国际化视野,奋力实现专业特色鲜明、社会美誉度高的学科建设目标,以求真务实的强大凝聚力,推动学院事业卓越发展。
九、招生专业
(一)美术学专业【陕西省“一流专业”】
1.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、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,具有较高美术审美素质与职业素养,掌握美术教育教学技能、具备现代美育理念,能在中学、美术机构、文化创意等相关领域从事美术教学、教研、管理工作的应用型人才。
2.学制与学位:基本学制4年,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3.主要课程:素描、速写、色彩写生、中国美术史、外国美术史、教师书写技能训练、艺术设计导论与欣赏、设计基础、中国画基础、油画基础、艺术概论、中学美术教学法、艺术美学、中学美术教学法课程设计与实训、美术鉴赏与批评、油画材料与技法、油画人物、国画名作解析与临摹、秦岭山水写生、工笔人物、中国山水画、中国画构图与创作、设计思维与图形创意、VI设计、新媒体技术与教学设计等。
(二)音乐学专业
1.培养目标: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掌握音乐教育教学的基本知识和理论,获得专业基本技能和基本方法,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、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,具有厚实的音乐文化修养,能够在中学、音乐教育机构从事音乐教育教学的应用型人才。
2.学制与学位:基本学制4年,授予艺术学学士学位。
3.主要课程:视唱练耳、基本乐理、钢琴、声乐、舞蹈、钢琴即兴伴奏、音乐教育概论、音乐鉴赏、中国民族民间音乐、中外音乐简史、基础和声、曲式与作品分析、音乐教育心理学、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与新课标解读、中学音乐教材分析与教学设计、合唱与指挥、小型合奏乐编配与合奏指挥、学校音乐活动设计、多媒体音乐教学、认知实习、专业见习、教育实习等。
十、艺术类专业考试
(一)报考条件及要求:
热爱祖国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艺术素质的高中毕业生均可报名。
(二)专业课考试
1.美术类:认可各省(市、自治区)美术类专业统考(或联考)成绩。
2.音乐类:认可各省(市、自治区)音乐类专业统考(或联考)成绩;陕西省考生认可联考成绩。
(三)录取规则
艺术类各专业实行文科招生,对思想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检查符合要求,专业课成绩合格,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招办规定录取分数线,按照志愿优先、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的办法择优录取,在专业课相同的情况下按文化课由高到低排序录取。
地址:商州区北新街10号
电话:0914-232942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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